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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证及补办结婚证的条件和程序材料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11-27 05:39)     点击:428

  办理结婚证及补办结婚证的条件和程序材料

  只有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才是合法夫妻。那么结婚的条件是什么呢?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及所需材料有哪些?结婚证丢了又该怎么补办呢?

  一、结婚的条件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结婚条件的规定,包括了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两个方面。

  (一)、结婚的必备要件

  结婚的必备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其要件有二,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在法定条件下,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均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的结婚年龄。也就是说人们达到法定年龄才能结婚,未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是违法的。而到了法定婚龄是否结婚,则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虽然法定婚龄只是最低的结婚年龄,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但只要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也符合其他结婚的条件,当他们申请结婚登记时,就应当予登记。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婚”、“个体婚”。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即要求男女双方结婚时都没有配偶。无配偶包括三种情况:未婚、丧偶和离婚。只有双方都是无配偶的人,才能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二)、结婚的禁止要件

  结婚的禁止要件,是指人们在结婚时必须排除的条件,是婚姻的障碍。我国现行婚姻法从三个方面对此作了规定。

  1、禁止重婚

  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我国法律要求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已有配偶的男女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前都不得再行结婚。已有配偶又再行与其他异性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行为是重婚行为。所以,我国法律禁止重婚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必须没有存续着的婚姻关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而且也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禁止重婚也是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

  2、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

  禁婚亲是指禁止结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其立法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基于优生学上的要求。二是基于伦理道德的要求。一定范围的亲属关系结婚,尤其是近亲间的通婚,往往被认为有悖婚姻伦理,难以被人们所接受。有的国家禁止一定范围的姻亲结婚,主要就是伦理观念的作用,与优生没有关系。

  3、禁止结婚的疾病。

  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结婚,是保护结婚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也是许多国家立法的通例。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二、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办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四、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很多人结婚之后便觉得结婚证没什么太大的作用了,于是随手一丢,事后用的时候才发现结婚证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弄丢了。结婚证丢了怎么办呢?

  1、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补办。但是办理时当事人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补办结婚证也可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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